(广岛)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广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第3期)显示,广州市采奴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奴化妆品公司”)因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被限期整改。
通报显示,2020年10月1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采奴化妆品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质量负责人未执行产品放行制度并记录,不合格品无处理记录、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洗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产品未离墙离地存放等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生产设备无采购记录,无运行标识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原料标识内容不全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监督采奴化妆品公司限期整改。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采奴化妆品公司并非首次出现类似问题。2019年4月19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显示,采奴化妆品公司在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缺陷和问题。比如,质量管理方面,现场抽查的半成品未标识具体产品名称及批号;核查现场抽查产品的检验报告,发现检验员未按照检验标准要求出具检验报告;现场发现原料仓未见防鼠设施,发现原料仓和包材仓地面有积水;被抽查的乳化设备的仪表已过校准有效期。上述问题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彼时,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的处理措施是:责令采奴化妆品公司限期整改。
此外,原广州市食药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穗)食药监妆罚〔2018〕201号】显示,采奴化妆品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至2018年8月28日期间生产的“采奴染发焗油膏(橙色)”(批号:462FU880A)、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黑色)(批号:561ET680A)、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批号:960WI180A)、采奴染发焗油膏(金黄色)(批号:462DR181A)”经检验发现,上述产品的实际成分与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中的配方成分不一致。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化妆品配方成分及包装标识成分与实际检出成分不符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稽函[2016]153号),上述涉案产品为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批号:960WI180A)的化妆品标识未标注全成分表。其中,“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批号:960WI180A)”生产了307支,留样7支,销售75支,库存225支,销售单价5.90元/支,融易新媒体,销售金额即违法所得为442.50元;“采奴染发焗油膏(金黄色)(批号:462DR181A)”生产了507支,留样7支,库存300支,销售200支,销售单价1.80元/支,销售金额即违法所得为360.00元;“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黑色)(批号:561ET680A)”生产了507支,留样7支,库存328支,销售172支,销售单价5.9元/支,销售金额即违法所得为1014.80元;“采奴染发焗油膏(橙色)(批号:462FU880A)”生产了5005盒,留样7盒,抽样9盒,库存500盒,召回3058盒,实际销售1431盒,销售单价1.80元/盒,销售金额即违法所得为2575.80元。上述4批次化妆品的销售总金额即违法所得合计4393.10元。
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1989〕第3号)第二十五条,2019年1月7日,原广州市食药监局对采奴化妆品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采奴染发焗油膏(橙色)”(批号:462FU880A)3558盒、“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黑色)”(批号:561ET680A)328支、“CYNOS伊诺思染发焗油膏”(批号:960WI180A)225支、“采奴染发焗油膏(金黄色)”(批号:462DR181A)300支;没收违法所得4393.10元;罚款19768.95元。
文章标题:【 连续2年被查出问题!广州市采奴化妆品有限公司再被通报】 内容摘要:(广岛)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广州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第3期)显示,广州市采奴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奴化妆品公司”)因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被限期整改。 通报显示,2020年10月1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采奴化妆品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质量负责人未执行产品放行制度并记录,不合格品无处理记录、原因分析及纠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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